各部门、教学单位:
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(本科)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【2021】472号)文件要求,经教学单位推荐,依据《通知》的评选原则和评选条件,按照教育厅限定的推荐名额和要求,我校组织学院专家评审,依据评分排名,最终评选出两个拟推荐教学成果,现予以公示,详见附表。
为了提高遴选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现对我院推荐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三天(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2日)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提出。
联系人:李 扬 联系电话:0411-62511085
附表:
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(本科)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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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序 |
成果主要完成人 |
职称 |
所属系部 |
成果名称 |
1 |
郑丽娜 |
教授 |
中文系 |
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与成效 |
2 |
郭向超 |
讲师 |
会计系 |
以赛促学导向下会计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与实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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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2月10日